公正性、保密性和诚信声明
为保证无锡安高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工作的运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号)、《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保证机构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特作如下声明:
①本公司是独立注册、独立核算、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其检测工作严格遵守客端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工作原则,不受任何行政、财务及其他条件保障等干预,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并采取严密措施防止商业贿赂。
②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其检测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其检测成果均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本公司及其人员独立于检验检测所涉及的各方:不得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监制、监销、使用或者维护等有违公正性和方案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④本公司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为客户技术和检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器材、设施的设计原理和技术条件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⑤对所有检验检测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收费,对暂未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严格按协议收费。
⑥本公司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所有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本公司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在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必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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